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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与各持股公司信息沟通制度的通知
作者:国科控股 时间:2005-08-07
科资发综字〔2003〕21号
各持股公司:
为加强我公司与各持股公司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全面地了解各持股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管理及其它重要情况,以便更好地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为各持股公司服务,我公司将建立与各持股公司的信息沟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沟通的内容:
信息沟通的内容分为各公司的基本情况、定期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等三部分内容: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公司联络方式、主要人员的联系方式;
公司简介应主要包括:公司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内部机构设置、经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人员情况、近三年的经营业绩,所属主要持股公司简单介绍等
2.历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相关附件材料或复印件;
3.董事会、监事会和党委会的人员构成及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的简历;
4.历年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总结;
5.公司高层及中层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变动情况;
6.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7.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情况。
(二)公司定期经营财务情况通报
1.半年、年度报告,主要包括财务报告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总结报告;
2.季度情况通报,简要总结公司一、三季度内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其他重点工作;
3.公司月份会计报表。
(三)重要事项的通报
重要事项是指可能对公司的治理及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项目)及生产经营环境发生的重要变化;
2.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对公司的经营有可能产生显著影响;
3.公司内部实施的主要经营管理改进措施,公司主要产品的重大技术创新及科研成果;
4.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明显影响;
5.公司发生重大的投资、购置财产及涉及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化的行为;
6.公司发生的重大债务及未能归还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7.公司资产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发生的重大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亏损;
8.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及处理结果;
9.公司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公司发生的担保或抵押物的变更或者增减;
11.公司经营活动场所发生的变化;
12.公司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意外事故;
13.主要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14.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信息沟通的时间要求:
公司的基本情况发生如发生变化,请在之后一周内向我公司通报,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公司;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信息,其中半年和季度情况,请在当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公司,年度情况,根据我公司每年度关于经营和财务情况总结的通知安排报送;对重要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通报。
三、信息沟通的渠道方式:
涉及各持股公司月份会计报表、半年、年度财务报告等财务方面信息和材料请通报或报送我公司财务与稽核部,其它信息和材料请通报或报送股权管理部。
各持股公司应指定具体人员兼职作为与我公司信息沟通的联系人,并为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信息和材料报送方式根据信息内容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或几种方式结合报送。
各持股公司于5月30日前,将指定的信息沟通联系人通报我公司,并将公司基本情况,函送我公司(各公司已报送过的基本情况材料,如无变动,不必重复函送)。
请遵照执行。
我公司也将视具体情况将有关信息及时与各持股公司进行沟通。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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