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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1-29  

院属各单位:
    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申报单位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报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服务内容概述
项目名称: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审核
审批项目编号:BJXSCKJ006-2002
北京行审审核类科技006号-2002号
主管单位:科委
审批项目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1号,1999年12月26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令[2002]第 93 号)及其实施细则。
审批收费标准: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服务办理时限
审批总时限:55个工作日内完成
材料列表
凡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必须准确提供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凡涉及实验动物的已鉴定的科研成果,需出具取得检定和安全评价的合格动物使用许可证。不同类别科技成果的附件材料要求如下:
1、应用技术成果和社会公益类成果: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估报告或发明专利证书或局以上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或著作权、版权证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总结报告;
(3)产品的技术标准;
(4)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特种行业的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或注册证书;
(6)科研项目查新检索报告书;
(7)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8)用户报告;
(9)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类)。
2、基础和应用基础类成果: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同行专家书面评价意见;
(2)发表的论文或论著;
(3)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
(4)科研项目查新检索报告书;
(5)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或软科学类)。
3、软科学研究成果:
(1)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局以上单位的验收意见;
(2)完整的软科学成果研究报告;
(3)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4)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或软科学类)。
除上述材料外,申报项目还需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依据《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九号公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报科学技术奖的科技人员在提交科技成果的同时,应当提供介绍该成果或者与该成果相关的科普文章”。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依次分装成三套,并分别装袋,注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其中一套须按照科技档案存档要求整理。
申报项目须按要求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申报推荐书”。
办事流程
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成果登记证明文件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人选和奖励等级审核”事项的重要材料,为此,我们开发了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三个系统——“科技成果鉴定系统”、“科技成果鉴定系统”和“科技成果奖励系统”。对于这三个系统,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登陆“科技成果鉴定系统”进行远程鉴定申请;鉴定完成后,可以登陆“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进行远程登记;登记完成后,可以登陆“科技成果奖励系统”进行远程奖励申报。
在“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登记”和“科技成果奖励”三项工作中,科技成果奖励是核心工作,为了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的申报工作,我们将有关办事程序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科技成果鉴定和登记程序和注意事项,请登陆网站www.bjjlb.org.cn
一、申报条件: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推荐科学技术奖的单位须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凡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必须准确提供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凡涉及实验动物的已鉴定的科研成果,需出具取得检定和安全评价的合格动物使用许可证。不同类别科技成果的附件材料要求如下:
1、应用技术成果和社会公益类成果: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估报告或发明专利证书或局以上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或著作权、版权证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总结报告;
(3)产品的技术标准;
(4)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特种行业的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或注册证书;
(6)科研项目查新检索报告书;
(7)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8)用户报告;
(9)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类)。
2、基础和应用基础类成果: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同行专家书面评价意见;
(2)发表的论文或论著;
(3)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
(4)科研项目查新检索报告书;
(5)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或软科学类)。
3、软科学研究成果:
(1)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局以上单位的验收意见;
(2)完整的软科学成果研究报告;
(3)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4)科技成果登记表(基础或软科学类)。
除上述材料外,申报项目还需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依据《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九号公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报科学技术奖的科技人员在提交科技成果的同时,应当提供介绍该成果或者与该成果相关的科普文章”。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依次分装成三套,并分别装袋,注明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其中一套须按照科技档案存档要求整理。
申报项目须按要求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申报推荐书”。
二、网上申报
申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应从网上申报,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按规定用数据软盘申报。网上申报应登陆北京市政府在线服务平台网站,然后进入“远程奖励申报系统”(先向推荐单位索要密码),从网上填写“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申报推荐书”,经奖励办公室网上预审通过确认后,再将加盖公章的完整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按要求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申报时间为每年2月-3月的30个工作日,具体的申报时间详见申报通知,请登陆奖励办网站www.bjjlb.org.cn或者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查询
三、形式审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审查,在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将形式审查结果(通过、需修改、不通过)及其理由从网上反馈给申报单位(无法网上申报的电话联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修改合格的申报材料视为通过形式审查。
四、初评结果公告
由奖励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为了体现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奖励办将对初评结果实行公告异议制度(公告日期大约在每年的7-9月份),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登陆奖励办网站www.bjjlb.org.cn或者北京市科教信息网www.bsti.ac.cn查询和浏览。
五、评奖结果公告
    公告异议期过后,奖励办将组织专家复评和终评,最后由行政管理部门对专家的终评结果进行审核、复核和审定,审定后的评奖结果将在奖励办网站www.bjjlb.org.cn和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上公告,公告时间每年的12月份到第二年1月份之间。公告期间将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名义予以表彰,并颁发集体、个人光荣证书和奖金。
办事状态的告知
申报人可以看到办理过程中的通知、办理状态、办理意见、说明材料、办理结果、回复时限和办理时间。
用户操作须知
用户首先需要在在线服务平台上注册一个合法的用户,然后才可以进行业务的办理。
办理人员及联系方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66188227。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6280011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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