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信息>国科控股动态>
新闻信息
  重点关注
  国科控股动态
  持股企业动态
  信息和市场
  媒体关注
  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企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办法》印发
作者:企业党组办     时间:2007-01-1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06〕30号)和院党组关于《中国科学院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科发党字〔2006〕85号),中科院企业党组结合院、所投资企业的特点,制定了《中国科学院企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下发院属各单位、国科控股各持股企业。

    《办法》的发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科院企业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要求院、所投资企业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办法》,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按照《办法》的要求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切实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详细内容参见本网“通知公告”栏目。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702  邮编:100190
电话:010-62800115/16/17/18  传真:010-62800120 E-mail:casholdings@rose.cashq.ac.cn
京ICP备06041189号